理賠申請
當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或發生疾病(疾病僅給付住院及手術保險金),於就醫後要如何申請保險理賠?
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如車禍、行進間摔傷、燒燙傷、運動傷害、動物昆蟲咬傷......等。
學生團體保險的理賠範圍不包含疾病門診、疾病急診、門診牙科手術(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限)。
酒駕屬違法行為,且保險亦不予理賠,切勿以身試法。
保險金申請時效
事故發生日起算2年內皆可申請,但請預留至少30天作業時間。
學保服務時間
110-111學年度、112-113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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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期間 : 110/8/1~112/7/31,112/8/1~11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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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保險專員 每周一&四 11:30-13:30 於衛生保健組櫃檯提供諮詢及收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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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保險金申請書可至衛保組櫃檯索取或自行下載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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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服務時間請多利用 三商美邦人壽服務團隊Line群組 諮詢保險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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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期間將由衛保組代為收件。

文件下載
- 學生團體保險內容
- 學生團體保險給付項目及金額 (2021/8/18)
- 學生團體保險金申請書(雙面列印) (2021/8/2)
- 申請書填寫範例 (2023/4/17)
其他團體保險相關說明:
1. 具本校學籍的學生(包含休學生),皆可依個人意願參加「國立中正大學學生團體保險」。
2. 本保險非強制性,為顧及學生權益,鼓勵全體學生參加。
3. 學生團體保險每學期保險費之繳納及不參加學保之申請,請於規定期限內(上學期10/15前、下學期3/15前)完成,逾期概不受理,切勿因個人逾期導致無法投保而影響個人權益。休學期間學生仍有參加學生團體保險之權益,請於規定期限內至臺銀學雜費入口網繳費。
4. 申請不參加學生團保者,未滿18歲者請由學籍資料所載之法定代理人或其家長簽署國立中正大學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已成年及未成年已結婚者,須由本人告知家屬後簽署切結,始得選擇不參加保險,逾期概不受理, 未依規定期限內辦理一律視同投保。因配合銀行入帳時間,申請不參加學生團保之退費程序約於12月及6月後方可轉帳,請耐心等待。
5. 保險期間:上學期(8/1~1/31)、下學期(2/1~7/31),每學期繳費1次。
6. 學生團體保險僅提供最基本的理賠補助,建議舉辦活動或出遊時另外購買其他商業保險,以提供活動成員最充足及適切的保障。如真發生意外,亦可多方申請理賠,獲得較多保障。
7. 如學生至校外實習需繳交學保投保證明,可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查詢列印繳費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