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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衛生保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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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保理賠申請

當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或發生疾病(疾病僅給付住院手術保險金),於就醫後要如何申請保險理賠?

  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流程

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如車禍、行進間摔傷、燒燙傷、運動傷害、動物昆蟲咬傷......等。

 學生團體保險的理賠範圍不包含疾病門診、疾病急診、牙科門診手術(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限)

 酒駕屬違法行為,且保險亦不予理賠,切勿以身試法。


📅

保障期間

上學期: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

下學期:2月1日至7月31日(應屆畢業生至8月31日止)

寒假、暑假、校外時間通通有保障!

只要有繳交保費,保障就不間斷。

理賠申請時效

保險事故(受傷或住院)發生日起 2 年內,備妥相關資料提出申請,逾期失效。

請預留至少30天作業時間。

💼

諮詢與理賠收件服務

保險公司駐點時間:學期中每週一 12:30-14:00
※ 由保險公司專員到校提供諮詢與理賠收件服務。

寒暑假期間諮詢服務暫停,由衛保組代為收件。

理賠申請書可至【衛保組櫃檯】索取,或【自行下載列印】。

非服務時間請多加利用【中正大學專屬】南山人壽學保e服務 線上諮詢保險事務。

點我 LINE 線上諮詢


文件下載

114-115 學年度(南山人壽) 保險期間 : 114/8/1~116/7/31

110-113 學年度(三商美邦人壽) 保險期間 : 110/8/1~114/7/31

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115學年度第1學期)

 


其他團體保險相關說明:

1. 具本校學籍的學生(包含休學生),皆可依個人意願參加「國立中正大學學生團體保險」。

2. 本保險非強制性,為顧及學生權益,鼓勵全體學生參加。

3. 學生團體保險每學期保險費之繳納及不參加學保之申請,請於規定期限內(上學期10/15前、下學期3/15前)完成,逾期概不受理,切勿因個人逾期導致無法投保而影響個人權益。休學期間學生仍有參加學生團體保險之權益,請於規定期限內至臺銀學雜費入口網繳費。

4. 申請不參加學生團保者,未滿18歲者請由學籍資料所載之法定代理人或其家長簽署國立中正大學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已成年及未成年已結婚者,須由本人告知家屬後簽署切結,始得選擇不參加保險,逾期概不受理, 未依規定期限內辦理一律視同投保。因配合銀行入帳時間,申請不參加學生團保之退費程序約於12月及6月後方可轉帳,請耐心等待。

5. 保險期間:上學期(8/1~1/31)、下學期(2/1~7/31),每學期繳費1次。

6. 學生團體保險僅提供最基本的理賠補助,建議舉辦活動或出遊時另外購買其他商業保險,以提供活動成員最充足及適切的保障。如真發生意外,亦可多方申請理賠,獲得較多保障。

7. 如學生至校外實習需繳交學保投保證明,可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查詢列印繳費證明。

臺銀學雜費入口網示意圖1臺銀學雜費入口網列印投保證明示意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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