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保障學生之人身安全,減輕學生因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時,家庭所遭受經濟上之損失,依「大學法」及「國立中正大學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作業要點」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說明如下:
一、具本校學籍的學生,皆可依個人意願參加「國立中正大學學生團體保險」。
二、保險費用:按保險契約決標金額扣除本校補助費用後,其餘由被保險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分上下學期兩次繳納。
三、保險效期:上學期自每年8月1日上午0時至翌年1月31日午夜12時止;下學期自每年2月1日上午0時至7月31日午夜12時止。
四、補助保險費用基準:
(一)補助每位學生每學年100元(分上下學期,每學期50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學校審核其有關證明文件,造具名冊留存學校,每人最高補助313元(分上下學期,各為156元及157元)。
1.免繳學雜費學生(係指低收入戶持有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證明者,含重度、極重度殘障學生及重度、極重度殘障人士之子女;但不含公費生)。
2.原住民身分學生。
五、註冊時為統一作業,均先視同投保收費,選擇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者,請於規定日期內(上學期10月15日前,下學期3月15日前)自行上網下載列印「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填妥並簽章後,繳至衛生保健組【活動中心二樓】辦理退保,未依本校規定期限內辦理者一律視同投保。
六、休學生或具學籍但無須註冊者,可依個人意願選擇參加學生團體保險,有意願參加者,請於註冊截止日前至臺銀學雜費入口網繳納學保費用,以免逾期未繳款導致無法投保而影響個人權益;若於期限內未繳納費用者,視同本學期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
七、學生團體保險僅提供最基本的理賠補助,建議舉辦活動或出遊時另外購買其他商業保險,以提供活動成員最充足及適切的保障。如真發生意外,亦可多方申請理賠,獲得較多保障。